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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图书馆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服务承诺书

[ 首图公告] 2012-10-22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设施工作方案(草案)》,“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为市民提供北京市政府及各行政机关、各区县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为市民提供查阅纸本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免费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根据市民需求,提供相关文献的静电复印、扫描、打印和电子文件拷贝等复制服务。配备了多功能数字助视器和盲人专用电脑,为弱视市民阅览政府信息文件和盲人阅读查询提供语音提示朗读等服务。

三、服务对象

  广大社会群众。

四、服务承诺

1.强调服务精神

  向广大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与咨询服务。在日常工作中一切从公民权益出发,热心接待、耐心解答、注重实效、微笑服务,提供整洁、舒适有效的查阅环境。

2.做好政府信息文件接收工作

  积极与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联系和沟通,做好北京市政府各行政机关和各区县政府信息文件的接收和上架展示工作,为广大公众及时有效的查阅政府信息文件做好基础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积极主动反馈公众查阅情况。

3.注重防范工作。

  根据首都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服务规则,加强日常安全、卫生的巡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安全有序运行。

五、违诺责任

  为保证本中心服务承诺的落实与执行,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有下列行为者,视为过错:

  1. 对读者问询和需求视而不见或态度冷淡者;

  2. 效率低下,不耐心解答被投诉者。

  3. 其他违反规定的过错行为。

六、过错责任追究:

  1. 批评教育

  2. 责令书面检查。

  3. 扣发或停发绩效工资

  4. 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考核晋级、晋升资格。

七、监督方式

  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自觉接受法律、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处理读者咨询与意见,并及时作出答复。

  负责人:李诚

  电 话: 67358115-5102

  联络员:韩佳

  电 话:67358114-5204